主要是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通過冠狀動脈造影檢查,證明冠狀動脈血管狹窄并不嚴重,這種情況肯定是不建議做心臟支架手術的,雖然是有病變,但是冠狀血管狹窄并不嚴重。本身心臟支架就屬于是異物,放在血管以內(nèi),就有可能會引發(fā)急性血栓的形成,所以說能不放就盡量不放支架,沒有什么好處。所以狹窄沒有到一定程度,肯定是不需要放心臟支架的,通過藥物保守治療就可以。
第二種情況就是冠狀動脈血管狹窄非常嚴重,這種情況一般都是三根血管彌漫性的病變,有可能同時合并左主干病變,這種情況不建議做心臟支架,因為如果做心臟支架的話,需要心臟支架的數(shù)目非常多,另外有可能效果非常差。
再就是在整個手術操作過程中時間非常長,很容易出并發(fā)癥,很容易導致心臟血管破裂,一旦破裂就有可能會引發(fā)出血,引起心包填塞,嚴重的直接威脅患者生命,情況就直接建議做冠狀動脈搭橋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