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原發(fā)肝臟疾病。
2、減少腸道毒性物質的產生與吸收,如限制蛋白質飲食,使用腸道抗菌素等。
3、促進有毒物質的代謝與清除,如使用谷氨酸鈉、谷氨酸鉀、精氨酸等以移除過多的血氨。
4、糾正水、電解質和酸堿平衡失調。
5、其他對癥治療措施。
6、精神藥物的應用,肝功能嚴重不良時精神藥物的使用應嚴格掌握適應證。鎮(zhèn)痛、鎮(zhèn)靜、安眠類藥物等使用不當,可以加深或加速病人的昏迷。興奮躁動嚴重、影響治療和病房管理者,可酌情使用苯二氮卓類藥物,幻覺妄想明顯時,可選用氟哌啶醇或奮乃靜,但用量宜小,如每次2~4毫克,每天2~3次,癥狀控制后即可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