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種情況,主要是見于以下情況:
1、嚴重的心衰,心功能三到四級的患者不適合懷孕,一旦懷孕就有可能會導致心衰的進一步加重,甚至有可能引起嚴重的心衰導致死亡。
2、心臟病合并有快速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以及其他的快速心律失常,以及嚴重的、重度的房室傳導阻滯,而且應用藥物難以控制,這種情況不適合懷孕。
3、心臟明顯的擴大,另外有一些心臟瓣膜疾病,比如重度的二尖瓣、主動脈瓣的狹窄、關閉不全。再就是重度的肺動脈高壓,另外近期有風濕活動合并有感染性心內(nèi)膜炎以及紫紺性心臟病都不適合懷孕。一旦懷孕就有可能會加重原有的病情,導致患者出現(xiàn)急性心衰、心源性休克甚至誘發(fā)惡性的心律失常、室速、室顫、高度房室傳導阻滯,有可能直接導致患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