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靜脈放血可在較短時間內(nèi)使血容量降至正常,癥狀減輕,減少出血及血栓形成機會,每隔兩到三天放血兩百至四百毫升,直至紅細胞數(shù)在六乘以十到十二次方個每升以下,紅細胞壓積在50%以下。
放血一次可維持療效一個月以上,本法簡便可優(yōu)先采用,較年輕病人如無血栓并發(fā)癥,可單獨放血治療,但放血后,有引起紅細胞及血小板反跳性增高的可能,反復放血又有加重缺鐵性傾向。
對老年有心血管疾病的病人放血要謹慎,一次不宜超過兩百至三百毫升,間隔期可稍延長血細胞分離單采大量紅細胞,但應補充與單采等容積的同型血漿,放血時應同時靜脈補液以稀釋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