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病的治療原則遵循循證醫(yī)學的原則合理使用藥物。一般情況下牙齦炎和輕中度的牙周炎患者不應該使用抗菌藥物。
藥物治療應主要用于重度的牙周炎患者,對常規(guī)牙周治療反應不佳的患者以及侵襲性牙周炎的患者。必要時可以選擇聯(lián)合用藥,在用藥前應該先清除菌斑、牙石,攪亂生物膜的結構,有針對性的用藥應盡量做細菌學檢查以及藥敏試驗,有針對性的選擇窄譜的抗菌藥物,盡量采用局部給藥途徑,以避免和減少耐藥菌株和毒副作用的產生。
對于那些全身嚴重感染的強效抗菌藥物,盡量不用于治療牙周炎以保這些藥物的有效性。在患有牙周病后,應該立即前往正規(guī)的醫(yī)院進行檢查治療,對牙周病的患者治療一般是從消除病因和減輕癥狀兩方面入手,若是輕度則需要進行牙周基礎治療。如潔治、刮治、根面平整等中度或者重度的牙周病,則需要進行牙周手術治療并配合藥物治療,大多數(shù)患者牙周炎就在經過上述治療后便可以得到消除,松動牙齒得以穩(wěn)固,患者咀嚼功能未受明顯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