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低血糖癥一般指足月兒出生三天內,全血血糖小于1.67毫摩爾每升,三天后小于2.2毫摩爾每升,低體重兒出生三天內小于1.1毫摩爾每升,一周后小于2.2毫摩爾每升為低血糖。目前認為凡全血血糖小于2.2毫摩爾每升可診斷為新生兒低血糖癥。
新生兒低血糖癥的病因包括:
一,葡萄糖產生過少,可見于早產兒小于胎齡兒,主要與肝糖原,脂肪,蛋白質儲存不足和糖原異生功能低下有關。敗血癥,寒冷損傷,先天性心臟病也可導致葡萄糖產生過少,主要是由于熱卡攝入不足,代謝率高,糖的需要量增加而糖原異生作用低下所致。先天性內分泌和代謝缺陷病常出現頑固持續(xù)的低血糖。
二,葡萄糖消耗增加,多見于糖尿病母親的嬰兒,RH溶血病以及窒息缺氧及胎兒胰島細胞增生癥等,均由高胰島素血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