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征的患者是可以懷孕的,但是能否順利的度過妊娠期并且要保證腎功能長期的穩(wěn)定是需要滿足一些條件的。一,懷孕前患者的血壓是正常的。二,腎臟功能是正常的,三,沒有大量的蛋白尿。四,腎臟的病理類型相對比較輕,沒有明顯的間質(zhì)小管病變和血管的病變。滿足了以上的條件才可以懷孕。
并且患者也必須沒有使用ACEI,ARB類藥物,沒有使用對于胎兒發(fā)育有影響的免疫抑制劑等藥物,這些都要符合條件。孕期也是需要比正常妊娠要加強孕檢的,孕早期是兩周檢查一次尿蛋白,腎功能,血壓以及胎兒的發(fā)育情況,孕中晚期需要每周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