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并非所有的胃癌患者,都需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比如說,如果患者的病理分期是早期胃癌的話,這時候,患者就不需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但是,即使患者不需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也建議患者進行定期的隨訪復查才好,而且,建議患者每3個月復查1次,這樣可以動態(tài)地監(jiān)測患者的病情變化。
另外,需要明確的是,如果胃癌的患者病理分期屬于中、晚期,這時候,是一定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的,而且,因為每個人的病理學類型、病理學分期和身體狀態(tài),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患者所采取的化學藥物治療方案,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要根據(jù)患者的病情而定,這樣的話,才能讓患者最終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