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治療效果比較良好,往往采用全病程治療,特別是對急性期,鞏固期,維持期治療,用藥過程中需要系統(tǒng)足量足療程的治療,特別是在臨床治療中過程當中,以藥物治療作為主要的治療方法,特別是選擇新型的抗精神病藥物。臨床以奧氮平,利培酮,喹硫平,齊拉西酮和阿立哌唑作為主要的治療藥物。
在治療過程中在急性期往往足量足療程治療,盡快的控制精神病性的癥狀。而鞏固期也需要足量足療程的治療,在治療過程中往往采用的治療以控制精神疾病的復燃為主要的目的,在維持期治療過程中可以通過對于疾病的治療的效果來進行調(diào)整藥物劑量,一般情況下進行低劑量維持治療。
對于首次發(fā)作的往往治療1-3年以后可以嘗試減量,而對于第2次復發(fā)的患者在3-5年的服藥過程以后可以減量試行,看看癥狀的效果。在治療過程中,如果病情復發(fā)超過3次,低劑量維持治療非常關(guān)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