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梅毒可以選用普魯卡因青霉素,每日八十萬單位,肌肉注射共十天,或者芐星青霉素二百四十萬單位分兩側(cè)臀部肌注,每周一次,共三次。在妊娠的初三個月及末三個月各治療一個療程。
如果對青霉素過敏的患者可以用替代方案,紅霉素每次五百毫克口服,每日四次,早期梅毒連服十五天,晚期梅毒連服三十天。在妊娠的初三個月和妊娠的末三個月各一個療程的治療,但是新生兒要用青霉素補治。孕婦是不可以使用四環(huán)素和多西環(huán)素的,在分娩前應該每個月復查一次,如果三個月內(nèi)血清反應滴度不下降兩個滴度的倍數(shù),應該重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