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機輔助呼吸的適應證有以下幾點:
通常對于嚴重的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和呼吸衰竭的患者,多需要行呼吸機的輔助呼吸治療。臨床上常用于重癥的慢阻肺合并呼衰,以及嚴重的持續(xù)性的哮喘、重癥肺炎,此時多需要行呼吸機輔助呼吸改善其缺氧以及二氧化碳潴留的現(xiàn)象。
進行較大的手術時也需要行呼吸機的治療,例如心臟、胸部、肺部的手術以及腹部的大手術,通常需要建立人工氣道進行有創(chuàng)呼吸機的輔助呼吸,維持患者的呼吸功能。因各種原因導致的心臟呼吸驟停的患者,此時通過呼吸機進行心肺復蘇的治療。重癥的肌無力以及顱腦外傷、神經(jīng)肌肉病變等常容易誘發(fā)肺通氣功能不全,此時也需要呼吸機的治療。中毒的患者,例如一氧化碳的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