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和胃癌的患者是否需要應用呼吸機,要結合患者的具體病情來綜合考慮,例如肺癌晚期的患者出現(xiàn)明顯的呼吸功能下降而表現(xiàn)出呼吸衰竭的話,那么此時可以考慮給予一些呼吸機的支持治療,從而來改善患者一些低氧血癥,二氧化碳潴留等一些相關的癥狀。
而胃癌的患者同樣如此,隨著疾病的進展加重,出現(xiàn)嚴重的肺轉移等情況,而導致患者出現(xiàn)呼吸功能下降、衰竭等情況的時候,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考慮來應用呼吸機,從而來改善患者的一些呼吸衰竭的癥狀。但是我們知道,不管是肺癌晚期也好,還是胃癌晚期也好,出現(xiàn)嚴重的呼吸功能衰竭的時候,那么一般意味著患者生命進入終末期,那么此時是否給患者應用呼吸機,還是要結合患者具體的病情,患者的意愿以及家屬的意愿等來綜合的考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