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的分期是按照是否有靶器官的損害來進行分期,高血壓1期是指臨床高血壓病診斷明確,但是還沒有合并靶器官的損害。高血壓2期是指有明確的高血壓病史,同時合并有靶器官的損害,但是靶器官的損害屬于代償期,沒有出現(xiàn)功能障礙的情況。高血壓3期是指有高血壓病史,同時合并有靶器官功能的障礙,比如出現(xiàn)了心衰、腎衰、腦梗死及腦出血后遺癥等嚴(yán)重的臨床并發(fā)癥。
高血壓分期是一個比較老的方法,目前臨床上已經(jīng)基本上不使用,而是采取分級的方法。高血壓是最常見的慢性病,也是心腦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