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試驗是指患者空腹8到12小時之后空腹抽一次血糖,然后口服75克的葡萄糖,一般是用250到300毫升的溫開水沖服,在五分鐘之內(nèi)喝完,然后兩個小時之后查血糖,然后根據(jù)空腹血糖和喝糖水之后兩個小時的血糖來判斷糖代謝的狀態(tài)。
如果空腹血糖小于6,ogtt兩小時血糖小于7.8,這是一個正常人的血糖表現(xiàn),如果患者ogtt兩小時血糖在7.8到11.1之間,屬于糖耐量減低的表現(xiàn),如果ogtt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11.1,則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對于糖耐量減低或者是糖尿病診斷標準,都需要擇日重復一次ogtt試驗,不能單靠一次的結(jié)果就下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