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與其他類型的糖尿病的區(qū)別主要是發(fā)生的人群和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是不同的。妊娠期糖尿病主要是指在妊娠期24-28周發(fā)生的糖尿病,它的診斷標準是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葡萄糖耐量一小時血糖大于等于10.0mmol/L,葡萄糖耐量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8.5mmol/L,只要達到上述三個標準當中的一個標準就可以診斷妊娠期糖尿病。
其他類型的糖尿病主要發(fā)生于一般人群,當然也可以是糖尿病合并妊娠的患者,但是它的診斷標準一般是這樣的,也就是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mmol/L,或者葡萄糖耐量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或者是隨機的靜脈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如果沒有口干、多飲、多尿的癥狀的話,一般需要重復檢測一次,如果有口干、多飲、多尿的癥狀的話,只要有一個達到上述標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