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腳踝骨骨折以后的病人,一般要想下地活動走路,最起碼需要等到骨折的地方有骨痂生長了,那時候骨折的地方才相對比較穩(wěn)定,才可以拄拐下地活動進行走路。
正常的情況下大約需要一個半月左右的時間。但是在臨床的過程中,畢竟影響骨折愈合因素還是非常多的,比如病人年齡的大小、病人的身體素質、當時損傷的嚴重程度以及后期積極治療保護的程度,這些都會直接影響病人骨折愈合進程。
所以單純的通過時間來判斷,還是有一點不嚴謹,最主要的還是需要根據(jù)復查的片子來決定,片子才是決定骨折愈合情況的金標準,如果是拍片檢查有骨痂生長,那就可以拄拐下地活動,反之我認為是絕對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