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樣的問題不能夠一概而論,因為懷孕以后,妊娠與腎炎的關系是相互影響的,懷孕可以加重原有腎炎疾病,導致腎臟并發(fā)癥的出現,而腎炎也會增加懷孕的負擔和孕期的并發(fā)癥,容易導致患者出現早產、死胎等等。
所以有腎炎能不能懷孕取決于多種因素,如果患者的血壓正常,腎功能正常、尿蛋白穩(wěn)定,而且腎活檢提示患者的病理類型較輕,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懷孕的。相反如果患者有大量蛋白尿、頑固性高血壓、腎功能下降是不適宜懷孕的。
當然應該強調的是即使具備懷孕的條件,妊娠以后慢性腎小球腎炎仍然可以加重,所以對于懷孕的腎炎患者應當每隔兩周進行檢測一次,主要是檢測患者的腎功能、血壓、尿蛋白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