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腎炎分兩種情況。
第一,妊娠合并腎炎。是指在妊娠的同時合并有急性、慢性或急進性腎炎,腎炎與妊娠沒有很明確的關系,但是妊娠過程可以使腎炎加重,比如出現(xiàn)血尿、蛋白尿、水腫、高血壓或腎功能異常,此時則建議完善各種相關檢查,排除繼發(fā)性疾病,根據(jù)情況選擇藥物治療,必要時可以終止妊娠。
第二,妊娠引起的妊娠性高血壓腎損害。是指在妊娠中后期出現(xiàn)的下肢水腫,高血壓,蛋白尿,甚至是子癇前期,是由于妊娠期高血壓所引起的腎臟損害。一般在終止妊娠以后癥狀,可以逐漸緩解。最遲癥狀在妊娠六個月內(nèi)恢復正常,如果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仍然有水腫、蛋白尿、高血壓等情況。則考慮妊娠合并腎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