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醫(yī)學對惡性腫瘤的治療效果有限,總的五年生存率在發(fā)達國家也就40%左右。在我國,因為各種原因,使得惡性腫瘤的治愈率更低。
絕大部分患者,因為腫瘤發(fā)現(xiàn)已屬晚期,或經治療后再次復發(fā)轉移出現(xiàn)疾病進展。
此時病人的疼痛緩解和癥狀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夠提供化學治療或放射療法治療癌癥是有效的,這可能是改善病人健康狀況的最佳治療選擇。
盡管這種治療是不可能根本治愈癌癥的,選擇治療方法時需要考慮治療本身是否會引起病人的痛苦,并且針對每個病人的癥狀,權衡治療的收益與副作用。
這時需要與病人及家屬商討。如果病人疾病在進展,有可能生存期不會太長,此時針對腫瘤的治療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和價值,而癥狀的控制就會更為重要。
對于患者來說,生命期固然重要,但是與生活質量相比,后者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