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語癥包括運動性和表達性失語,感覺性失語,聽覺性失語,傳導性失語,命名性失語,完全性失語等,還有失寫和失讀等,運動性失語和表達性失語患者能理解他人語言,構音活動并無障礙,有的雖然發(fā)音但不能構成語言。
感覺性失語或聽覺性失語患者聽覺正常,但不能聽懂他人說話的意義,雖有說話能力,但詞匯,語法錯誤紊亂,常答非所問,講話內(nèi)容無法使人真正了解,但常能正確模仿他人語言。
傳導性失語,言語暢通,用字發(fā)音不準,理解近于正常,復述極困難。
命名性失語,患者言語書寫能力存在,但詞匯遺忘很多,物體名稱遺忘尤為顯著,讓患者說出指定物品名稱,則更顯困難。如進行提示,可立即將該物品稱說出,不久又迅速遺忘。
完全性失語,所有語言功能嚴重受損,口語表達明顯受限,書寫患者雖能聽懂別人語言,但自動書寫能力喪失,默寫和抄寫亦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