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已經結婚,還是沒有結婚,孩子都是無辜的,醫(yī)院不會因為孩子的父母沒有結婚,而拒絕接收孕婦的,社會上的其他人,也不會因為孩子的父母沒結婚而排斥她。
但是沒有結婚,在孩子出生以后,那么孩子的相關證件辦置起來就會有阻礙,以后孩子上大學,需要上學,上學就得有戶口,如果孩子的父母沒有結婚,那么以后上戶口,上學都是非常困難的。
那么如果是非婚生的嬰兒,可以在父親,也可以在母親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一般在寶寶出生后的三十日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是其他的監(jiān)護人,拿著寶寶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本,居民的身份證,向嬰兒父母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