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本甲狀腺炎患者是可以懷孕的。如果患者在懷孕之前就已經(jīng)明確是橋本甲狀腺炎導(dǎo)致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癥,我們一般在備孕時就將促甲狀腺激素水平控制在2.5mIU/L以下,然后在懷孕后及時復(fù)查甲狀腺功能,在孕前3個月通常需將促甲狀腺激素水平控制在0.1-2.5mIU/L,在孕3個月以后一般需將促甲狀腺激素水平控制在0.2-3.0mIU/L。
對于那些甲狀腺功能是正常的患者,我們通常情況下在孕期也是需要將促甲狀腺激素水平維持在上述范圍。一般情況下在孕期每1-2個月需復(fù)查甲狀腺功能看看促甲狀腺激素水平是否達標(biā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