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部骨折如果是比如像跖骨的撕脫骨折,并且的局部無明顯移位,那么經石膏固定后,一般三到六個月便可以逐步的扶雙拐不負重下地活動,大約是在六月到一年的時間可以逐步的由雙拐到單拐到足部的器官正常負重活動。
那么期間的需要在骨折后一半月三個月六個月以及一年行x線拍片檢查,以最終確定骨折是否愈合,以相應的x線片為主要的參考依據及標準。那么對于一些經手術治療的足部骨折需要在術后一年左右的時間,拆除內固定,那么也就說至少是在一年以上的時間方可以正常的負重活動。
對于一些愈合較好的患者,不排除在六個月到一年了時間可以正常地負重活動,但是不建議進行重體力活動,以免的局部固定特別是金屬的內固定物出現(xiàn)松、斷裂,建議在取出鋼板后一月到三月以后,逐步的行相應的體力負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