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介入治療現在已經成為肝癌的治療方法之一,不同時期的肝癌臨床表現不同介入治療方法也不同,禁忌癥有哪些?
一、肝功能嚴重障礙,嚴重黃疸、凝血機能減退等、大量腹水或者重度肝硬化,屬于肝癌介入治療禁忌癥。
第二、門靜脈高壓伴有逆向血流以及門脈主干完全阻塞,側支血管形成比較少者。
第三、有感染的,比如說肝膿腫的病人。
第四、癌腫占全肝的百分之七十或者是百分之七十以上的。
第五、白細胞小于三千。
第六、全身已經發(fā)生廣泛轉移者。
第七、全身情況衰竭者。
以上屬于肝癌介入治療的絕對禁忌癥。通常有的認為接受介入治療的患者轉氨酶不應該超過正常值的兩倍,明顯的黃疸血清總膽紅素大于三十四微摩爾每升,不宜行介入。但是經驗發(fā)現,轉氨酶升高在五倍以內接受介入治療還是安全的,因此可以適當的放寬對轉氨酶的限制。但是如果轉氨酶超過正常水平,仍需先行護肝治療,待肝功能好轉再考慮介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