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有四點:
(1)個人的特征性和持久的行為模式明顯偏離文化規(guī)范,伴隨認知、情感、沖動控制、欲望滿足、與人相處的方式等領域中一種以上發(fā)生偏離;
(2)這種偏離廣泛存在,行為難以糾正,以及在大多情境中社會適應不良或功能障礙;有個人痛苦或對他人有不利影響;
(3)這種偏離穩(wěn)定而長期存在,通常開始于兒童晚期或青春期;偏離的行為不是因為其他精神障礙所致;
(4)偏離行為不是因為腦損傷、疾病或功能障礙;
人格障礙的分類分為三組:
(A)奇特/怪癖類;
(B)戲劇性/多變類;
(C)焦慮/抑制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