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患了健忘癥以后,輕者感覺記憶力明顯的減退,重者似乎喪失紀律,不能夠堅持學習和工作,常常伴有頭腦昏脹,身體乏力,失眠,多夢等一些癥狀,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健忘癥的患者可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第一個就是經常忘記電話號碼、別人的姓名、重要的日子、吃藥或者是關煤氣等等。
第二個就是忘記近期發(fā)生的一些事情或者聽到的一些話。
第三個就是記不清某件事情是不是做過,一般有鎖門、關電源等等。
第四個就是忘記該帶走或者帶來的一些東西。
第五個就是忘記把東西放哪里了。
第六個就是以前操作很熟練的一些工作,現在從事起來感覺到比較吃力。
第七個就是日常生活一旦有什么變化,短時間的適應能力差。
第八個對同一個人經常重復相同的話。
第九個說話時突然忘了要說什么,或是不知道如何去表達。
第十個就是要買很多東西,但是總是會漏掉一兩件。
如果說只是偶爾其中有一兩項,就不能把它稱之為健忘癥;但是如果說上面這些有五項以上,那么就可以判定他是一個輕微的健忘癥,嚴重的健忘癥應該具備以上的這些所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