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瞳,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常用的散瞳藥是1%阿托品,待驗光前三天使用,每天三次,有兒童需連續(xù)使用七天。
二,驗光,采用客觀驗光法,這種方法不需由孩子自己來判斷帶哪個度數的鏡片看得清楚,而是由視光醫(yī)生通過檢影得到客觀準確的曲光度數。
三,插片,試鏡醫(yī)生依據驗光的結果給孩子插片,觀察視力矯正的情況,結合孩子的主觀感覺,初步確立最適宜的鏡片度數。
四,復驗,復驗的選擇時機是散大的瞳孔完全恢復到正常,調節(jié)力恢復后進行,復驗時醫(yī)生根據初次驗光的結果,結合兒童的年齡,屈光性質,眼位情況以及孩子的主觀感覺等綜合分析,最后確定鏡片的度數。
五,測量瞳距,瞳距是指兩眼瞳孔間的距離,瞳距的準確是影響眼鏡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每個人在配鏡前都必須仔細地測量。
六,選擇眼鏡架,選擇眼鏡架時要考慮眼鏡架的大小,材質是否適合孩子,孩子戴上眼鏡后,會不會出現眼鏡下滑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