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妊娠時,羊水量隨著孕周的增加而增多,最后兩到四周逐漸開始減少。妊娠足月時羊水量約為一千毫升。凡在妊娠任何時期內,羊水量超過兩千毫升者稱為羊水過多。
羊水過多的處理主要取決于胎兒有無畸形和孕婦癥狀的嚴重程度,如果羊水過多合并胎兒畸形的話,處理原則為及時終止妊娠;如果羊水過多合并正常胎兒的話,應該根據(jù)羊水過多的程度和胎齡決定處理的方法;
如果癥狀嚴重,孕婦無法忍受,胎齡不足37周時,應穿刺放羊水;如果妊娠已近37周,在確定胎兒已經(jīng)成熟的情況下,可以行人工破膜,終止妊娠;
如果癥狀較輕的話,可以繼續(xù)妊娠,注意休息,低鹽飲食,酌情用鎮(zhèn)靜藥,嚴密觀察羊水量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