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比靈及鹽酸氟桂利嗪膠囊適應癥為典型的或非典型的偏頭痛的預防性治療。即由前庭功能紊亂引起的眩暈的對癥治療。
西比靈治療偏頭痛的用法為,起始劑量對于65歲以下的患者,開始治療時可給于每晚兩粒,65歲上的患者每晚一粒。如在治療過程中出現(xiàn)抑郁,錐體外系反應和其他嚴重的不良反應,應及時停用。
如在治療兩個月后未見明顯改善,則可視為病人對本品無反應,可停止用藥維持治療。
如果效果滿意,患者需維持治療時應減至每七天連續(xù)給藥五天,停藥兩天,即使預防性維持治療的療效顯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療六個月后也應停藥觀察,只有在重新復發(fā)時才重新給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