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降壓藥應在醫(yī)師指導下進行,原則上初始劑量要小,然后根據(jù)血壓情況調整,降壓應該數(shù)天內甚至數(shù)周內,逐漸降低為好,特別老年人長期高血壓,如果降壓太快會引起心腦等重要臟器血液灌流不足,一般以平均動脈壓下降20%為宜,而不應強調在較短的時間內把血壓降到理想水平。
二、降低血壓的目標,單純高血壓患者小于一百四十九十毫米汞柱,高血壓合并糖尿病患者小于一百三十八十毫米汞柱,高血壓腎功能受損蛋白尿小于一克每天,小于一百三十八十毫米汞柱。
三、在取得滿意的降壓效果后可逐漸減少藥量,使治療用量維持較低的范圍,又能控制理想的血壓,這個過程需要緩慢進行。
四、高血壓是終身性疾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服藥期間應定期檢測血壓,不要因為無自覺不適,隨便減量或停藥。
五、二到三級高血壓也聯(lián)合兩種或三種降壓藥,可起協(xié)調作用,減少單品種用藥劑量過大引起的不良反應,聯(lián)合用藥不宜過多,有合并癥應采取綜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