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查有關感染性疾病的時候,我們在采集標本時,是特別要注意的,基本的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及時采集微生物標本,做病原學檢查。
第二,嚴格執(zhí)行無菌操作,減少和避免污染。
第三,標本采集之后,要立即送到實驗室,床旁接種可以提高病原菌的檢出率。
第四,盡量的在使用抗菌藥物之前采集標本,這樣對于結果的影響比較小一些。
第五,以棉拭子采集的標本如咽拭子、肛拭子或傷口拭子要立刻送檢。
第六,盛標本容器須經滅菌處理,不要使用消毒劑。
第七,送檢標本應注明來源和檢驗目的,使實驗室能正確選用相應的培養(yǎng)基和適宜的培養(yǎng)環(huán)境,必要時應注明選用何種抗菌藥物。
第八,對于混有正常菌群的污染標本,要做定量或半定量培養(yǎng),然后判斷是感染菌和定植菌。
第九,對分離到的病菌,要做藥敏實驗,提倡分級報告和現(xiàn)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