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臨床應用的抗心律失常藥物已近50余種,至今還沒有統(tǒng)一的分類標準。大多數(shù)學者同意根據(jù)藥物對心臟的不同作用原理將抗心律失常藥物分以下四類:
(1)Ⅰ類,即鈉通道阻滯藥。屬此類的有普羅帕酮等藥。
(2)Ⅱ類,為β腎上腺素受體阻斷藥,因阻斷β受體而有效,代表性藥物為普萘洛爾。
(3)Ⅲ類,選擇地延長復極過程的藥物,屬此類的有胺碘酮。
(4)Ⅳ類,即鈣通道阻滯劑,阻滯鈣通道而抑制Ca內流,代表性藥有維拉帕米。
長期服用抗心律失常藥均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嚴重的可引起室性心律失常或心臟傳導阻滯而致命。因此,臨床應用時應嚴格掌握適應證,注意不良反應,以便隨時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