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險度而言,高危行為是指容易引起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行為,具體說來是指與別人發(fā)生體液交換的行為。別人的液體進入到他們的身體內,或者他們的體液進入別人的身體內。具體的高危行為有如下幾種:
1、通過性途徑的有無保護性交、多個性伙伴等。
2、通過血液途徑的有靜脈注射吸毒,與他人共用注射器或共用其他可刺破皮膚的器械,使用未經檢測的血液和血制品。
3、通過母嬰途徑的有艾滋病病毒陽性的女性懷孕并生育,艾滋病病毒陽性的母親哺乳,都可能會引起孩子的艾滋病病毒感染。
4、其它可以引起血液傳染的途徑,如理發(fā)、美容、紋身、扎耳眼、修腳等用的刀具不消毒與他人共用刮臉刀、電動剃須刀、牙刷,體育運動外傷和打架斗毆引起的的流血,救護傷員時救護者破損的皮膚接觸傷員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