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組織肉瘤由于它具有病期短,易血性轉移,治療后反復復發(fā)的特點,故現(xiàn)代腫瘤治療學觀點認為單一療法難以奏效,必須實施多學科的綜合治療。原則上應根據(jù)腫瘤不同的組織學類型,部位和浸潤范圍,制定不同的治療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六個原則:
一,低級別腫瘤,直徑小于5厘米的肉瘤,廣泛切除為主要的治療手段。但是當腫瘤大于五公分時,應結合術中所見,一旦可以殘留需附加放化療。
二,高級別的肉瘤治療方式,小于五公分的應廣泛切除加上放療和化療。腫瘤直徑大于五公分的,應采取放療加熱療加上手術加上化療。
三,如腫瘤累及神經(jīng),神經(jīng)干,血管應盡可能保存肢體,采取介入化療,熱療,手術和放療為宜。
四,截肢,只在各種綜合治療無效時,才考慮實施。
五,如部位,組織學類型特殊,以減輕疼痛為目的的可以優(yōu)先考慮非手術治療。
六,遠處孤立轉移灶,經(jīng)系統(tǒng)治療并觀察在半年以上,并且穩(wěn)重者,考慮手術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