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我長期服用某種藥品或者是多種藥品有沒有可能對孩子造成影響,特別是不良反應不良的影響,這個東西沒有辦法來明確地確定它。但是如果是長期服用期間不建議要孩。
對于抗原陽性而言,應該以轉換為小三陽為停藥終點的標準,但是如很多患者說治療前就知道小三陽,那么就不是用這個標準了,而且治療時間比大三陽要長,如果要懷孕,我們建議要更換為替比夫定這種藥品。
三個月后就開始懷孕,這個時間的概念是把你體內卵細胞的可能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而且抗病毒上又可以確保,但是我們都要明白這種選擇屬于全程抗病毒,對于未來孩子感染病毒的危險性,可以說是非常小但是藥物的危險性并不能完全的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