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臟病是否能夠順產,要評估孕婦的心臟水平,除了評估胎兒的大小、胎位、產道這些產科的因素,主要要評估心臟的功能和心功能的情況,才能決定是否順產。如果胎兒不大,胎位正常,宮頸條件良好,心臟的風險非常低,心功能是一級的患者是可以進行順產的。
如果經過評估心功能2~3級,不能夠耐受分娩的壓力,是可以選擇剖宮產的。但是合并有心臟病的孕婦,在產程的過程中,特別是分娩鎮(zhèn)痛以后,有可能會發(fā)生血液動力學的改變,會出現(xiàn)心慌、氣短,甚至血壓下降的情況。一定要及時的找清原因,安慰和鼓勵產婦,消除其緊張情緒,必要的時候在宮口開全的時候,可以輔助以產鉗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