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盡可能逐漸減量,而不是突然停藥。如果使用文拉法辛超過6周,建議逐漸減量時間,最少要多于兩周。如果在減藥或停藥過程中,出現不能耐受的反應,可以考慮恢復至先前的處方劑量,以后醫(yī)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常以每1周減少日劑量75毫克,逐漸減藥。臨床上可依據劑量,療程和患者個體差異,決定逐漸減量的時間。
二、至少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14天以后,才能開始使用文拉法辛。另外,至少停用文拉法辛膠囊7天以后,才能開始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治療。
三、對本品過敏及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患者禁用。
四、近期心肌梗塞、不穩(wěn)定型心絞痛、肝腎功能損害、血液病、癲癇、躁狂、青光眼,有出血傾向等患者及兒童慎用。
五、司機和機械操作者慎用。
六、可能誘發(fā)雙相情感障礙患者,混合發(fā)作或躁狂發(fā)作,應慎用。
七、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八、用藥前后及用藥期間,應定期測量血壓。
九、在兒童和青少年抑郁癥和其他精神障礙的短期研究發(fā)現,抗抑郁藥會增加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的風險。如果考慮給兒童和青少年使用文拉法辛,必須權衡這種風險與臨床的實際需要。對于已經用藥的患者,應該密切觀察可能的臨床癥狀惡化,自殺和異常的行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