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得肝炎在臨床上,是比較棘手的問題:
第一方面,肝炎對嬰兒可能造成影響;
第二方面,藥物有可能對嬰兒也會產生影響。
所以孕婦得肝炎以后,一定要定期復查,嚴密的監(jiān)測肝功能的變化,具體的要根據肝炎的嚴重程度,以及胎兒的胎齡,來確定具體的治療措施。
對于嚴重的肝損傷比如說肝功能衰竭,危及胎兒的生命,甚至孕婦生命的情況下,一定要及時的終止妊娠。對于乙肝陽性的孕婦來講,只要肝功能正常,可以正常的妊娠,但是一定要密切監(jiān)測。
對于病毒量很高的情況下,比如HBVDNA大于等于10的6次方的這些孕婦,要在懷孕6個月以后服用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毒量來減少母嬰傳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