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起搏器治療帕金森病,有這么以下幾個原則。第一個,我們叫原發(fā)性帕金森病,而不是帕金森綜合征。因為帕金森綜合征的話,腦起搏器治療效果,應該總得來說不是太理想。那么原發(fā)性帕金森病的話,它是適合做腦起搏器治療的。第二點就是它對這個左旋多巴胺的補充治療,應該說是有效,但是它效果不理想,比如說這個藥物的副作用太大了,或者藥管的時間太短了,有這么一些情況。但是這實際上也是在鑒別,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綜合征。原發(fā)性帕金森病,它對左旋多巴胺治療是有效的,而帕金森綜合征的話,對這個左旋多巴胺治療,是沒有效的。
第三個原則就是說,這個藥物的治療效果下降了,或者說藥物的副作用太明顯了,病人不能耐受,影響他正常的生活。當然如果藥物治療效果還很理想,還在蜜月期的,這個時候我們可以采用藥物治療,而不采用腦起搏器治療,這是第三點。那么第四點,就是說病人沒有明顯的像癡呆,以及其他的臟器的功能障礙等等,也就是說我們不要等的太晚。到了帕金森病的第五期,病人都臥床不起了,或者說坐在輪椅上了,吃了藥也不能起來走動、行動或者說伴有嚴重的癡呆了,這個時候已經(jīng)失去了治療的機會。所以說應該在適當?shù)臅r候,我們稱之為叫做帕金森病DBS治療的手術的時間窗,在時間窗這個范圍內(nèi),就采用腦起搏器治療,這樣才能使它的這個療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