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產前檢查,高血壓的孕婦應該增加產前檢查的次數,在懷孕七個月以前至少每月檢查一次,懷孕七個月以后每周檢查一次,接近預產期時還要提早住院。
2、積極降壓治療,孕婦治療高血壓不能單憑降壓藥物,過多的服用降壓力量較強的藥物,對孕婦和胎兒的健康不利,也不宜過多應用鎮(zhèn)靜劑。孕婦應保持心情愉快,避免精神刺激與情緒激動,保證充分睡眠和注意休息,飲食不宜太咸,每天食鹽量不得多于半小勺,防止水腫,一旦發(fā)生水腫,要應用雙氫克尿噻等利尿藥物。
3、積極治療引起孕婦高血壓的各種疾病,例如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等,孕婦到妊娠中期和后期因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造成嚴重高血壓者,有時也需要中止妊娠或采取手術等方式提早分娩,以免發(fā)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