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病人慢性長期失眠一直服用催眠藥,而不愿意去檢查有沒有精神心理因素,以致服藥成癮。
按世界衛(wèi)生組織制定的標準,一般催眠藥處方最多不得超過4周,然后應當停用2周,如果需要再用,則開另外一種催眠藥。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預防催眠藥成癮或藥物依賴。
?停用2周催眠藥期間失眠怎么辦?舉個例子,如果一位慢性長期失眠的病人已經(jīng)用了艾司唑侖4周,按理應該停藥2周,但停藥期間仍有失眠,此時可建議用2周的抗組胺藥,如異丙嗪或苯海拉明作為過渡性治療,2周后如果還有失眠,可以選用佐匹克隆和唑吡坦。采用這種交替應用催眠藥的方法,病人可以得到充分的治療,但又不至于引起藥物依賴的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