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存放了6年通常不能用,以免對身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
菊花屬于中藥材,具有疏散風熱、平抑肝陽、清肝明目的功效,也具有清熱解毒的作用,臨床上可以用于治療風熱感冒、肝陽眩暈、目赤昏花、瘡癰腫毒等癥狀。但是也具有保質(zhì)期,通常為1~2年,如果存放了6年,則已經(jīng)超過保質(zhì)期,此時的藥性會下降,其中的成分也有可能會發(fā)生改變,還有可能會滋生細菌,即使應用后也并不能達到理想的作用,還有可能會對胃腸道部位造成刺激,引起腹痛、腹脹、腹瀉等急性胃腸炎癥狀,所以為了避免此類現(xiàn)象出現(xiàn),菊花存放6年應避免使用。
如果盲目使用過期的菊花后出現(xiàn)了急性胃腸炎的情況,需要及時就醫(yī),必要時可以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復方黃連素片、蒙脫石散等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