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動癥是一種慢性疾病,病程較長,大多在七歲以前就發(fā)病,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直到青春期以后,自控能力才能明顯增強,癥狀逐漸好轉(zhuǎn)。有些患兒的注意力不集中和沖動表現(xiàn)可以持續(xù)到成年,由于藥物治療只能控制癥狀,并不能根治此病,因此藥物治療的時間也相對較長。
大多數(shù)多動癥兒童,在青春期以前可以逐漸停藥,但也有少數(shù)兒童,需用藥時間更長,甚至極少數(shù)到成年以后,仍然需要藥物治療。藥物治療的時間,應(yīng)該根據(jù)病情的輕重、癥狀消失時間、治療的療效以及有沒有副作用等方面來決定,不可以一概而論。
但一般來說,藥物治療并沒有固定的療程,對于輕癥患兒,主要使用心理行為治療、藥物治療為輔,因此服藥的時間較短。對于中重度的患兒,則主張在心理行為治療的同時,用藥物治療,服藥的時間也需要相對較長,一般來說,如果病情不是很重而且治療效果好,需要治療六個月到一年。而重癥的患兒,需要治療兩到三年,甚至更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