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必須做的產檢,通常因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等不同孕期,所做的檢查也有所不同,一般包括體格檢查、常規(guī)化驗檢查、心電圖、超聲檢查等。
1、孕早期:
一般在懷孕十二周左右可到醫(yī)院進行第一次孕檢,需要進行全面的檢查,例如身高、體重、血壓、B超、血尿常規(guī)、肝腎功能、甲狀腺功能、感染八項等,以及陰道檢查、婦科內檢、B超,及NT等項目。
2、孕中期:
孕中期的孕婦,通常需要每四周進行一次檢查,即十六周、二十周、二十四周、二十八周均需進行產檢。除孕早期需要做的基本篩查外,還包括血尿常規(guī)、唐氏篩查、妊娠糖尿病篩查、排畸B超等項目。
3、孕晚期:
孕晚期二十八到三十六周,檢查時間間隔變短,具體檢查需根據主治醫(yī)生意見,一般兩周檢查一次。通常包括體重血壓宮高腹圍,以及常規(guī)化驗等基本項目,還有B超、胎心監(jiān)護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