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由Frankel提出將損傷平面以下的感覺和運動存留情況分為五個級別,A級是完全損傷,B級、C級、D級是不完全損傷,E級是肌期表示正常。該方法對脊髓損傷的程度進行粗略的分級,對脊髓損傷的評定有較大的實用價值,但是對脊髓圓錐和馬尾損傷的評定有一缺陷,缺乏反射和括約肌功能判斷,只是對膀胱和直腸括約肌的功能評價不夠清楚。
以下一一介紹,表現(xiàn),A級無任何感覺和運動功能;B級,損傷平面以下包括骶段有感覺,但無運動功能;C級,損傷平面以下存在運動功能,大部分關(guān)鍵肌三級以下;D級損傷平面以下存在運動功能,大部分關(guān)鍵肌肌力三級或三級以上;E級感覺和運動功能正常。
以上就是脊髓損傷的Frankel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