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治療之前,首先要研究選擇不太嚴重而又比較容易糾正的行為作為目標,以便取得家長的信任。常用的行為治療方法有以下三種:
(1)陽性強化法:多采用這種方法,若完成某一項要求動作后,給予口頭贊許或精神鼓勵,然后物質(zhì)獎勵;也可采用家長與孩子雙方以簽訂合同的方式給予保證。
(2)負性強化法:即出現(xiàn)不良行為后,家長表示不愉快或者取消陽性強化方法中所給的獎勵。最常用而有效且無副作用的方法,是對其不良行為不予理睬,在開始階段,不良行為可有暫時性的增多,不要因此而中斷,可逐漸減少或消失。
(3)形成新的行為:要求孩子塑造新的行為,但要有一個過程,不要操之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