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a腎病三期是否可以懷孕,取決于多種因素,不能一概而論,這是因為懷孕與iga腎病可以相互影響,一方面懷孕可以加重原有iga腎病病情,導致患者腎功能惡化,增加腎臟并發(fā)癥的出現。而iga腎病也會增加懷孕的負擔以及孕期出現并發(fā)癥,造成孕婦出現早產死胎等等,所以針對iga腎病三期患者懷孕一定要征得醫(yī)生的同意,也就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允許懷孕:
第一、血壓正常。
第二、腎功能正常。
第三、病情穩(wěn)定。
第四、腎活檢類型屬于輕微病變或者輕度系膜增生性腎小球腎炎。
如果符合這些條件,一般懷孕以后孕婦與胎兒的安全性以及成功懷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當然,應該強調的是,即使上述條件都具備,懷孕以后依然會加重iga腎病病情的可能性。
因此對于孕婦來說,一定要每隔兩周進行隨訪一次,隨訪的內容主要是尿常規(guī),血壓,腎功能和胎兒的情況,一旦出現頑固性的高血壓以及腎功能惡化,需要終止妊娠停止懷孕。